《2012年法院规则》第29号命令
马来西亚玛瑞瓦禁令与资产冻结令
如果您认为即将被起诉的公司或个人正在将资金或资产转移至无法追讨的地方,等待正常的审判日期可能意味着即使胜诉,判决也毫无意义。玛瑞瓦禁令可优先冻结其资产。这是民事诉讼中最紧急的申请之一,通常须在数天内提交。
什么是玛瑞瓦禁令
定义
玛瑞瓦禁令,又称资产冻结令,禁止被告将资产转移出司法管辖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可能用于清偿判决的资产。此命令属于程序性质,并非对基础索赔是非曲直的裁决;其唯一目的是防止被告通过提前处置资产来使日后判决落空。申请依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29号命令提出,鉴于其紧迫性,通常以单方面方式申请,并须提交誓章支持。
若以单方面方式获批,该命令有效期为21天,法庭不得延长。法庭须在命令发出后14天内安排双方聆讯,让被告有机会陈述意见。该命令须在7天内送达被告。
什么是安顿皮勒命令
安顿皮勒命令,现也称为搜查令,允许原告的督导律师进入被告处所,搜查并保全可能在审判前被销毁的特定文件或材料。马来西亚法庭依据与英国案例Anton Piller KG v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Ltd相同的固有管辖权原则,认可并批出此类济助,鉴于其紧迫性,申请通常依据第29号命令以单方面方式提出。由于此类命令的侵入性极强,法庭在批准前会施以严格的审查标准。
须证明的事项
| 玛瑞瓦禁令 | 安顿皮勒命令 | |
|---|---|---|
| 案件强度 | 具有充分的胜诉理由 | 表面证据须极为有力 |
| 须证明的风险 | 资产存在被耗散或转移的真实风险 | 存在或潜在的严重损害 |
| 证据要求 | 资产确实存在且面临风险 | 有明确证据显示相关材料存在并由被告持有 |
| 披露义务 | 全面且坦诚披露所有相关事实 | 全面且坦诚披露所有相关事实 |
| 申请方须作出的承诺 | 就损害作出赔偿承诺 | 就损害作出赔偿承诺;通常须委任独立督导律师 |
申请流程详解
紧急委聘
我们评估资产耗散或证据被毁的风险是否真实且紧迫,足以支持单方面申请。
誓章准备
整理基础索赔的证据、面临风险的资产或证据,并全面坦诚披露所有相关事实,包括对己方不利的部分。
单方面聆讯
鉴于紧迫性,该申请无需通知对方即可进行聆讯,通常在委聘后数天内完成。
命令送达
该命令须送达被告,玛瑞瓦禁令通常须在7天内完成送达。
双方聆讯
在14天内,被告将获得陈述机会,法庭随后决定该命令是否继续、变更或撤销。
常见误区
等待收集更多证据才行动
每拖延一天,资产或证据被转移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此类申请的设计初衷就是基于现有证据迅速提交,而非耗费数周去完善。
向法庭披露不完整
两类命令均要求全面坦诚的披露,包括对己方不利的事实。法庭曾因遗漏重大事实而撤销命令,有时还附带讼费方面的不利后果。
冻结范围超出所需
玛瑞瓦禁令应仅限于保障索赔所需的范围,而非用来瘫痪被告的正常业务或生活开支。
常见问题
什么是玛瑞瓦禁令?
玛瑞瓦禁令,又称资产冻结令,是禁止被告在判决前转移或处置其资产的法庭命令,以确保胜诉后的索赔能够真正获得执行。此类申请依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29号命令提出。
玛瑞瓦禁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以单方面方式获批的玛瑞瓦禁令,自获批之日起21天后自动失效,法庭不得延长此期限。法庭须在命令发出后14天内安排双方聆讯。
什么是安顿皮勒命令?
安顿皮勒命令,现也称为搜查令,允许原告的律师进入被告处所搜查并保全可能被销毁的证据。马来西亚法庭依据与英国案例相同的固有管辖权原则批出此类命令,申请通常以单方面方式提出。
申请资产冻结令须证明哪些事项?
您须证明案件表面上具有充分的胜诉理由、确实存在资产被转移或耗散的真实风险,并须全面坦诚地披露所有相关事实。您也须承诺,若最终败诉,将赔偿被告因此蒙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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