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您钱?在发出律师追讨函之前,先按日精确算出判决债务或未付发票已累计的利息——可用5%法定利率或您的合约利率。
默认5%,即2012年法庭规则下现行的判决后利率。若合约另有约定利率,请自行修改。
判决日期、发票到期日或合约指定的日期。
马来西亚法庭作出金钱判决后,判决金额将持续产生判决后利息直至清还。利率由2012年法庭规则第42号命令第12条下的实务指示订定,目前为每年5%。法庭亦可判给判决前利息,从诉因产生之日或入禀日起计算。
至于商业往来中的未付发票和借款,以合约为准:若协议订明逾期付款利率,则适用该利率(惟不得构成罚金条款)。若合约未有约定,判决前一般不能收取利息,除非有法律或行业惯例允许——但您仍可追讨欠款并请求法庭判给利息。
量化利息能大幅提升追讨函的说服力:债务人看到欠款每天都在增加,就有了尽快和解的实际理由。函件应列明本金、利率、起算日及每日累计金额。本所律师为中小企业及个人发出追讨函并提起追债诉讼——一封措辞得当的追讨函往往无需上庭即可收回欠款。
判决后利息目前为每年5%,由2012年法庭规则第42号命令第12条下的实务指示订定,从判决日起计算至全额清还,除非法庭另有命令。
可以,前提是您的合约、报价单或交易条款订明了逾期付款利息,则按约定利率计算。若没有约定利率,利息一般要等法庭判给才起算,因此付款条款的拟定非常重要。
法庭判给的利息为单利,除非合约有效约定复利。本计算器采用单利:本金 × 利率 × 天数 ÷ 365。
根据1953年时效法令,就判决提起诉讼的时效为12年,但判决利息的追讨仅限6年内的欠息。执行方式包括查封拍卖令、第三债务人扣押程序、判定债务人传票,以及破产或清盘程序。
不可以。追讨函不会令时效停止计算——只有正式入禀法庭才可以(或债务人书面承认债务或部分还款,某些情况下可使时效重新起算)。若债务已接近6年时效,切勿再拖延。
本工具根据马来西亚现行法律及公开数据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相关数字可能变更,请向有关当局核实或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律师。